求职指南网 > 职场文库 > 合同 >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

时间: 新华 合同

电话:家庭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电话: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按实际工作量技工(每天九个小时)每人每天按九十元记报酬,每月月底截止。下月10号左右发工资。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如有病或病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九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

第十条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工作。合理损伤甲方相应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规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乙方自愿在甲方兼职,甲方聘请乙方为兼职人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录用乙方为员工,雇佣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合同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合同。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______岗位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______。据甲方的时间安排,在乙方无合理客观原因的情况下必须随叫随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三、劳动时间

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日,如遇节假日,发放顺延。

2、乙方在兼职时间内因甲方要求或工作需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金额须按照甲方审批认可的为准。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计划要求进行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3、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4、甲方应及时给乙方支付劳务报酬,不得拖延。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乙方可以获取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

3、乙方在成为甲方兼职人员的同时,应自愿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银行帐号;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工作,按要求进度完成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拖延相关工作进度;

5、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在甲方兼职期间获得的甲方资料和信息。

七、保密合同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

2、本合同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合同终止、期满或解除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务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为甲方职工。

二、本合同为______期限合同,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月。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单位从事______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集体合同条款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即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时,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保险;保险;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经营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搞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死亡、患职业病等,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有关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在终止、解除合同后______个月内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为甲方竞争对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深造的,应按甲方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并遵守《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及有关约定赔偿。

十一、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资料均应交还甲方,如有物品遗失、损坏应当赔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应主动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说明的住址发送有关文件应视为送达。

十三、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要解除劳务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间,若需变更劳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十五、甲乙双方还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为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务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如甲方不出具终止劳务合同证明书,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务合同。

十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赔偿。

十八、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_______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4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x赴甲方提供企业参加务工事宜,本着平等协商、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

1、乙方向甲方推荐实习学生x名,以实际人员到厂计算,输送前由乙方按规定格式将人员名单传真至甲方。

2、乙方根据约定,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学生(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约定的时间安排到甲方工厂。合作期限:从__年x月x日起至__年x月x日止,为期近x个月(x天)。

二、学生数量及男女比例:

1、人数:x人;

2、男女比例接近:x(男,女)。

三、学生要求:

(一)乙方所输送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年满16周岁以上,无残疾,无传染病,具有本人真实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2、有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富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懂普通话;身体健康;可适应轮班要求。

3、学历要求x,专业要求:x。视力:x。

(二)乙方所输送的学生,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提供学校当地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乙方学生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维护甲方及甲方的企业形象。

四、岗位:

甲方企业可以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以及学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对岗位进行安排及调整。

五、待遇:

薪资计算方式(以企业提供的招工简章为准):

1、学生的实习的薪资结构为:学生按正式员工工资待遇计算,底薪x元/月,x天x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x-x,x-x。每日固定加班时间为2-3个小时,甲方须保证每月的工作时间在280个小时之上,不足280个小时按280个小时计算。每天按照企业上班时间如再另加班1-2小时,需与乙方负责管理人员协商,经学生同意后才能延长加班。乙方学生必须服从甲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企业批准。

2、学生实习期满后,甲方要在学生撤走当天之内结清学生应得全部工资。

3、甲方企业为学生提供食宿,伙食费用为x元/月,住宿水电费用为x元/月,由企业在工资中扣除。

4、保险事宜:工作期间,甲方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学生办理相关保险。

5、甲方企业每月日一次性学生应得全部工资。乙方出具经学校(学生)同意的由甲方企业代扣管理费的授权书后,由甲方企业将代扣管理费的工资打入公司(学校)指定银行帐号或在甲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当场发放学生工资。

六、生产管理:

1、工作期间,如发现学生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企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学生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企业可立即终止工作关系,并退回乙方处理。但甲方在作出相关决定前,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2、学生在工作期间,乙方按100名学生配置一名驻厂老师的原则,派遣驻厂老师协助指导、管理学生,侧重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参与甲方企业生产活动,甲方企业为其免费提供食宿(其标准等同厂内部中层干部),薪资为元/月,费用由负担。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作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约束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当行为;甲方对于在实习期间违反厂纪厂规的学生按企业的现有厂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4、乙方学生在工作期间,若因严重的身体疾病影响到继续履行工作合同,需出具医院相关证明,甲方可终止工作合同,按相关规定结算工资后退回乙方。

5、乙方驻厂老师应定期向甲、乙方汇报学生在企业的具体工作、生活情况及相关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可根据一定的要求和标准,对乙方输送的学生进行相关技能知识培训,

2、学生薪资由甲方按时且按合同支付。

3、甲方企业应保障乙方学生在工厂内期间的人身安全;所提供的企业必须是

4、学生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如有正当原因确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解除;

5、在学生的务工期到期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学生进行工作鉴定;

6、甲方有权解除发生下列情况的.学生的协议,并将其退回乙方。自学生的协议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业务规程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6.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发生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责任的;

6.3、持伪造、变造个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的;

6.4、患病(与甲方无直接关系,纯属个人健康原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学生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乙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与事实不符,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退回学生;并保证学生在厂的时间为:从__年x月x日起至__年x月x日止,为期近x个月(天)。

2、甲方的企业为乙方学生提供食宿等服务。

3、乙方学生在面试到体检、签订协议、报到、进入岗位的整个过程中,乙方指定1-3名负责人负责管理学生并配合甲方企业分配岗位;

4、乙方定期跟踪学生工作情况,并收集学生意见、表现及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信息,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障学生正常工作,并将意见即时反馈给甲方;同时甲方也向乙方即时提供甲方对学生的跟踪管理的工作汇总。

5、学生在工作时间外发生意外事故,乙方需主动协助甲方企业进行妥善处理;

6、乙方派到甲方的协助管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甲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活动,不得与甲方发生与本合作有抵触的联系或合作。

7、按照约定支付甲方应得的劳务费(合计为元/人或元/人),由企业代扣。

九、重要约定:

1、乙方若未能严格履行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撤走学生,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未尽事宜,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方及甲乙方的商业秘密;双方不得私自与对方预先联系好的或已有的招聘单位联系或合作,如违约,则需赔偿违约金(乙方为企业输送人员总数×200元/人×3倍=赔偿金额)。其他事项双方协商;

十、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__(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公司盖章)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5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录用乙方为员工,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及甲方所订之规则办理。

    2、甲、乙双方经共同协议并取得同意时,乙方须遵守上列第一项之规定。

    3、雇用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契约期满时,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契约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契约。

    5、勤务时间: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止

    6、休息时间:自时分至时分止

    7、薪资:时薪、日薪

    8、奖金:采不定额(视工作绩效表现)发放。

    9、异动:若因业务上执行之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____日,每服务满一年时,则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为限。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6

    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体制的影响下,企业管理具有行政化特色。我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由国家统一分配向自主择业的转变,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国家统一立法向企业自主制定的转变过程。本文通过结合相关学说、立法历史,试图对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进行比较,探索劳动规章制度由行政指示向劳动契约转变的路径,并提出完善建议,以达到保护劳动者,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目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互联网时代,《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成为解决劳资纠纷最主要的依据,一方面规则设置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规章制度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持管理秩序,甚至通过严苛的规章来变相改变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分配,由此引发了新的矛盾。目前,中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用人单位滥用权利。笔者希望从我国劳动立法历史出发,进行有益的探索,提出平衡二者的建议。

    一、“身份”的时代——劳动规章制度的渊源

    (一)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劳动立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95年至20__年,即《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计划时期主要包括1982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6年《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①劳动规章制度基本具有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效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家的一切资源都由政府统一调配,就业大多为国家分配,劳动者个人被极度弱化,劳动规章制度侧重调整的是职工整体,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悬殊,根据国营企业“指示命令权”制定,职工处于被动服从地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是劳动纪律,大多以行政奖惩的形式实现,是维持内部劳动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功能

    在计划经济的历史大背景下,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只存在单向分配关系。实质上,劳动者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调整的,个人个性被压抑。故劳动规章不仅是管理职工的内部“法律”,更是维系社会稳定的行为规范。故法律法规的授权是劳动规章效力的本质来源。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整个单位的经营管理秩序,其约束和保护的侧重于作为管理方的用人单位。工作规则涵盖范围相当广泛,涉及工作时间、着装,行为表现、出勤情况等各方面。②

    二、“契约”的时代——劳动合同的突破

    (一)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大量工人下岗,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始双向选择,双方签订劳动契约。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突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彻底改造中国过去的就业制度,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上的突破不言而喻。该时期企业活力增强,政企分离,企业获得较大的自主经营权。劳动合同符合民法上意思自治的要求,所有的条款原则上都可以自由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开始注重劳动者的意思表达,注重个人权利的保护,劳动者个性的表达。同时,劳动契约符合我国“从身份到契约”发展的国情,当劳动者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劳动合同是一种进步,将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所提劳动条件的选择权交给劳动者自己。其次,劳动合同也符合劳动法的精神。劳动法是社会法的代表,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要求控制企业行为,防止其单方制定劳动规章来侵害劳动者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下劳动规章的发展

    劳动规章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得到了新的发展,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逐渐出现了分离。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中相对于《劳动法》第19条,删去了“劳动纪律”。实践中劳动合同通过两种方式涉及劳动规章:一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二是在劳动合同中列明根据劳动规章处罚的条款。③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结果必然将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配套制度。但同时为了适应日益扩大的企业规模,节约成本,简化缔约程序,劳动规章制度作为一种“附随”的条款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其次,劳动合同是一对一签订的,往往不适用于整个单位的劳动秩序,劳动规章制度恰好弥补了劳动合同无法兼顾的细节或者适用于整体的情形。

    三、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学理分析

    (一)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同时存在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内,二者关系密切,存在交叉的情形,特别是将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以契约说来解释时,与劳动合同的性质相似。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工作规则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并由用人单位最终决定和公布。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充分听取工会及职工代表意见自主制定劳动规章,但根据《公司法》中的企业“经营权”仍是制定效力的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规定。2.约束力范围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普遍性,对用人单位的员工有普遍约束力。为了简化签约手续,一般大型企业往往采用格式合同,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原则上都是可以由双方重新一对一协商的,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具有个体差异性。劳动合同只对特定的劳资双方有约束力。3.变更程序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变更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通过严格的程序限制用人单位滥用权利,防止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或者重要事项,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劳动合同具有个体性,是双方的意思自治,所以并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的变更也是经过双方合意即可。

    (二)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冲突

    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密切的关系使二者在适用的过程中产生效力上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劳动合同效力优于劳动规章。从制度程序上说,劳动规章制度民主性、强制性较弱,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单决”。《劳动合同法》中缺乏确认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无效的条款,因此经过集体谈判协商的制定程序很容易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劳动规章一般具有稳定性,制定完毕付诸实施后,新进劳动者无疑没有机会参与制定,只能被动地被告知并同意。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工会或职工代表有权提出修改,但是根据法条的表述,劳动规章修改程序的启动权并不在劳动者手中,劳资双方协商的主动权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用人单位较之劳动者处于优势地位,这就使得劳动者在实质上没有同等的共决权④。后进员工对既成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实际无法改变。劳动合同毕竟是一对一协商的结果,虽然雇主仍然占主导地位,但职工有权利拒绝签署不公平的劳动合同,故劳动合同更能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劳动法中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⑤第二,劳动规章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劳动规章制度一般针对整个单位,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当然具有合同“意思自治”的特点。合同约束合同双方,即职工和用人单位,适用范围小于劳动规章,自然其效力就要小于劳动规章。其次,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一一列出,但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会列明违反相关具体情形可以辞退的条款,在这个层面上来看,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有效的劳动规章有更高的效力。第三,视具体情况决定二者效力。从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的思想出发,其核心是保护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在二者发生效力冲突时,考虑如何有利劳动者保护,有利的一方具有更高的效力。地方立法以及《解释(二)》第16条实际采用了根据劳动者的请求认定二者效力高低的规定。劳动者有选择权,理性劳动者会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利的规范,事实上是以有利劳动者原则决定二者效力。

    四、平衡与控制的建议

    基于“从身份到契约”的必然历史发展趋势以及劳动法立法思想,笔者认为“集体合意”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出路。集体合意说认为劳动规章制度是由劳资双方经过集体协商谈判,达成集体合意,由此制作或变更的劳动规章制度,才具有法规范之效力。“集体合意说”被学者诟病的在于缺乏性质沉淀,把劳动规章认定为集体合意后更容易造成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界限不明。⑥三者在内容上本身就存在交叉、排斥的复杂关系。而在立法方面上对于哪些事项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在实践中无法区分,也容易造成效力上的冲突。平衡二者关系首先要区分个人与集体的界限,个人劳动条件由劳资双方一一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劳动条件由工会发挥职能,由劳动规章制度和集体协约规定。其次,针对由于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重复规定造成的效力冲突,制定独立法规或出台司法解释的形式来统一,如日本明文规定“劳动规章优先”。笔者主张明确规定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同时为法院处理不同地区劳动规章制度效力问题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也为劳动者保护自己合法权利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平等协商确定”,明显地加大了职工大会和工会的权利。但该规定就我国现实来说,平等协商难以实现。首先,我国工会发展缓慢,一些小微企业甚至还没有建立工会或者工会成为管理层的传声筒,通过职工大会或工会制约企业沦为形式。其次,我国的用工制度经历了由计划到市场,由行政奖惩到契约的转变,企业在获得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获得了制定劳动规章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平等的劳资谈判对用工单位既得权利是一种挑战。此外,未经民主协商制定的工作规则的效力如何也属于立法空白。集体合意说在当前我国立法不完善、劳资谈判机制未成熟的背景下相对超前,但其本质仍是符合劳资关系向“契约”发展的方向。国家应该在立法上明确未经民主程序无效原则,同时应当强化工会赋予劳动者参与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达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经营自主权。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7

    甲方:

    乙方:劳务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为收银员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1)乙方每月工资元。乙方在本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规压押金元。(乙方上班上满壹年,押金,在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时一并发。)

    (2)乙方必须上班上满整壹年,如果上班没上满整壹年或上了几个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元就扣除了不给。作为损失弥补给甲方。(上班时间:每天早上7点上班到下午7点整下班。)

    (3)乙方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必须遵守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奖金按月表现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时上下班+每天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条,都做到了,每月发50元奖金,如果做不到,某月奖金就没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违犯了制度某一条,就按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从某月工资里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如某一天违犯了制度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不配合签字,以默认认可。以某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的依据。

    二: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反悔者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员工劳务合同电子版篇8

    甲方: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实习期限合同。乙方在甲方试用期为5-7天。试用期若乙方合格,续签实习期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插花员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需达到甲方客户的满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工作三十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1000元,其中实习期间工资为700元人民币。前十五日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周不超过15小时,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服从甲方在工作上的各项合理要求,工作认真,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化装师不应以任何方式自行收取现金,如有发现解除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74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