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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加班

时间: 新华 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加班篇1

第一章:目的

1.1保障公司员工正常的加班权益;

1.2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适合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章:原则

3.1固定工时制

a、定义: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一般管理、职能类岗位

3.2综合工时制

a、定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

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

__制造部一线线上人员、线下辅助人员;

__辅助生产部门的司机、发货、入库、值盘电工、设备维修;

__后勤职能部门保卫、话务员、监控员、班车小车司机。

3.3不定时工时制

a、定义: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b、岗位包括

__中高层;

__驻外销售、驻外市场、驻外维修、驻外会计、驻外仓库保管员;

__公司规定的其他岗位。

3.4加班时间核算

a、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b、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3.5加班天数核算

a、平常日加班天数=当月出勤天数-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当月日历天数;

b、周六日加班天数指:周六、周日加班天数;

c、节假日加班天数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全体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

女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三八妇女节半天。

3.6加班调休天数折算

a、固定工时制

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_周六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

b、综合工时制

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

3.7加班费计算方法:

a、固定工时制

__平常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

__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200%;

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b、综合工时制

__平常日和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平常日包含周六周日);

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c、个人日工资标准=个人基本工资/21.75天;

d、日工资低于25元的,按25元计算,日工资高于25元的按照实数计算。

第六章:加班管理

6.1固定工时制

a、加班申请

__计划内部门安排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部门需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报部门副总/总经理审核

是否要安排加班;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判断是否批准;

__部门/个人安排/申请平常日或周六日加班,部门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部门经理

审核是否需要加班,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

__计划外的加班,部门加班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经理判断是否必须,部门副总/总经

理审批;

__审批完毕的加班申请,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__部门根据加班的情况在加班申请单和考勤记录备注实际时间。

b、加班费核算

__部门依据公司批准后的法定节假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用;并且提供加班申请单原件;

__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在下月工资里发放;

__人力资源部核销加班申请单。

c、调休

__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平常日或周六日加班折算调休日;

__部门/个人根据需要,在年内安排/申请调休,部门经理审核同意,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后,

部门考勤员核销加班单和请假单,并且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__年内因员工个人未申请调休,公司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

6.2综合工时制

a、加班申请

__申请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部门需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送生产计划部根据常量是否需要加班,

确定需要,报部门总经理审核,企业管理部部/执行委员会批准;

__申请平常日加班,部门根据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是否达到2000个小时,如果员工超过2000小时,如果是计划内部门需要提前2个工日申请,如果是计划外部门加班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

__法定节假日加班审批完毕后,送企业管理部备案;平常日加班每月10号到企业管理部备案。

b、加班费核算

__部门依据公司批准后的法定节假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用;如果在年底因部门生产原因

无法安排调休完毕平常日,部门核算加班费用;

__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核准后,在下月工资里发放;

__部门核销法定节假日加班申请单和工时。

c、调休

__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平常日加班折算调休日;

__部门/个人根据需要,在年内淡季安排/申请调休,部门经理审核同意,部门副总/总经理批

准后,部门核销加班单,并且送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备案。

__年内因员工个人未申请调休,公司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

6.3考勤要求

a、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

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b、各部门在每月上交的考勤记录中,应标注加班标记,上报的人数和加班时间不得超出原申报数,

公司考勤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预存的《加班申请表》进行抽查核对;

c、具体要求参照《考勤管理制度》(q/__fg10.11-2008)执行。

6.4其它

a、部门加班控制及费用,纳入部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如果综合工时岗位出现严重加班,而另一部分工时严重不足,将直接作为指标不合格;

b、部门因新品试制、产品更改后调试产生的加班,以月为单位由部门以报告形式上报加班人数、天数及产生的总费用,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相应研究所签字确认,企业管理部备案签字后,由企业管理部转财务部扣相应研究所新品开发费(所扣费用作为年度指标冲减制造部年度费用);

c、因外配零部件不合格造成加班的,按生产计划部生产滚动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对配套厂家的工时索赔,按索赔后金额的30%对该部门给予补偿);

d、费用出处未尽事项由部门提出,由企业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讨论后决定。

第七章:不属于加班的情况的加班

7.1不属于加班的情况

a、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b、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的;

c、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d、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e、公司规定的其它情况。

7.2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a.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

b.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请表》或综合工时全年;

c.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d.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e.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f.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g.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第八章:加班纪律

8.1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8.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取消加班费或调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8.3为获取加班费,采用不正当手段(如“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8.4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8.5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考核50元/次;

8.6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按照误发金额赔偿。

第九章:生效和解释

9.1本管理制度经公司工会审议,人力资源总经理审核,总裁助理和首席营运官批准后颁布生效;

9.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9.3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如遇修正,人力资源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协商确定。

9.4附录

__固定工时制加班管理流程

__综合工时制加班管理流程

__固定工时制加班申请表

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加班篇2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的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4、工作日加班以下班后19:00后开始计加班。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考勤统一汇总。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单放置前台处,有需要加班者到前台处自行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后交部门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报备。人力资源部统计后,于月底将电子版加班记录发行政前台进行考勤与调休核对。财务部以行政考勤记录核算工资。调休外,若有折算加班工资情况者需于每月5日前向部门领导提出邮件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行!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业外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__70%__1.5__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加班调休原则上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必须调休完,在规定时间内由于个人原因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由于公司原因未修完予以加班工资形式发放。

9、总监级别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

2、公司加班遵循法律法规规定,但确因工作需要而指派相关员工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加班时间依照打卡记录计时,擅自修改打卡记录或虚假打卡未实际工作者,依照具体情节予以处罚,具体处罚为虚假加班应发工资额的3倍罚款或解雇该员工。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加班篇3

1、总则

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4、加班申报

(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39;,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5、换休规定

(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

(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39;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

(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

(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7、加班纪律:

(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

(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

8、附则

(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1,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考勤管理流程-加班流程》作为附件2,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3)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加班篇4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39;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__70%__1.5__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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