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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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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39;作废章&39;,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请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39;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3

第六章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节财产、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审批同意。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一次性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第三条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维修,应先报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审核,方可列支。

第四条物资用品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各部门定额领用,不得自行购买(除经济指标考核部门外)。

2、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的物品,应在月末(25日前)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五条应酬费

应酬费用的开支坚持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标准由总经理批准(经济指标考核的部门按核定指标开支)。

第六条差旅费

1、差旅费的开支坚持节约、及时报销原则,出差借支的差旅费应于出差归公司后三天内报清,逾期不报从当月工资中每天扣除总差旅费的10%。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长途汽车、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出差目的地交通费按实际报销。

3、住宿费标准:省内地区,经理级150元/天,其他员工100元/天;省外地区,经理级180元/天,其他员工120元/天;特殊地区(北京、上海等经济特区),经理级220元/天,员工160元/天。到达第一天可加50%,第二天起按规定报销,超过标准,除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报销外,其余个人承担50%。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费50%发放给个人,但最高每天不超过100元。

文件规定的探亲交通费,经办公室核实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参加会议、学习的按举办单位规定如实报销。

4、伙食补贴:省内出差每人20元/天,省外出差每人30元/天,北京、上海经济特区每人50元/天。中午12时前回公司或12时以后离开的按半天计算。

5、出差(探亲)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应酬费用,根据规定报销,则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6、级别不同的人员同时出差,以其中最高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通讯费

办公电话:经济指标考核的部门按核定指标开支,公司电话一律不得拨打信息台电话,如拨打而产生的费用从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第八条培训费

员工委外培训须凭:由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培训申请表》《培训协议》、相关合格证书,经确认后方可报销,由公司派出学习的除外。

第九条市内车费

因公外出方可报销市内车费,仅限于公交车费用,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原因,应向总经理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医疗费

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宁波市有关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未办理医疗保险的,直接因工作而导致疾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的,由公司报销,非直接因工作而导致疾病的医疗费,经公司研究酌情报销。

第十一条委外业务规定

1、各管理处凡涉及委外工程类维修项目,必须书面通知工程部,工程部在当天做出答复,如确需委外维修,工程部应填写《委外申请表》,注明委外原因,经办公室审批,管理处会同工程部选择委外单位。

2、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委外业务(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开支)1000元以上,必须与业务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类同时附决算表,决算表经分管经理签字后生效。

3、财务部严格按规定办事,支付1000元以上的外加工服装类、印刷业务、广告业务等时应凭有关协议,工程类款项应附委外申请表、合同及决算表,财务在上述手续完备前提下方可付款。

第二节薪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薪资规定

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资表:

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应发工资最低年薪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部门经理

一级主任

二级主任

三级主任

2、工资说明

①公司员工原则上实行以岗定工资,特殊人才视情况经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②承包部门负责人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保证其最低年收入,盈亏按公司相关承包方案处理,不设收入上限。

③老小区管理处主任经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津贴,具体数额视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④在公司不同岗位兼职的员工,以其最高职务的工资标准为该员工的工资。

第二条普通员工薪资管理规定

1、基层管理层工资表

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应发工资年收入

管理员700-800

内勤700-800

2、普通员工工资表

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应发工资备注

保安员一级小区50550-600保安队长岗位津贴100元,班长岗位津贴50元

二级小区50650

三级小区50800

维修工501000

清卫工50500

绿化工50500

第三条管理处主任在考核指标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量大小在上述范围内可适当调整本部门员工的工资,但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考核遵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以上工资标准为2004年基准,如需调整,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管理处主任薪资管理规定

1、根据管理小区面积、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处级别,一般为三级、二级、一级管理处主任,特殊情况可设立特级管理处主任。

划分如下:

管理面积为3-5万平方米的,一般设三级或二级管理处主任;

管理面积为5-10万平方米的,一般设二级或一级管理处主任;

管理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设一级或特级管理处主任;

2、为促进管理处工作的开展,公司每年将开展民意测验、能力测验等活动对每项活动结果予以考核积分,年底评出1-2名优秀管理处主任,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

第七条特殊贡献奖励办法

1、员工应积极对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提案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转换

风貌、提高经济效益的,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各部门员工因工作突出需进行奖励的,参照该部门规定执行。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4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39;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三)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六)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八)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十)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5

一、岗位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镇、“村容整洁”村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2、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协助市容环卫部门教育劝说禁止乱设摊、乱堆物、乱招贴、乱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做好本辖区居民和外来暂住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宅前屋后的卫生保洁。

4、做好村委周边及所在企业外围、村级主干道路、桥堍的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电线杆、桥栏、墙壁等物体上的乱招贴、乱涂写。

5、做好本辖区内垃圾房、垃圾车辆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

6、根据村、社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其它有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保洁范围

进村道路及村内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道路两旁定期除杂,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沟渠塘堰保洁,房前屋后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等内容。

三、保洁要求

1、每日逐户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

2、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就近倒入垃圾房,不得暴露堆放或随意扔弃,垃圾倒入后关门。

3、主干道路保洁清扫每天不少于一次。

4、定期对垃圾房、垃圾桶进行喷药,控制蚊蝇密度。

5、居民应主动配合保洁员将生活垃圾主动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乱抛。

6、保洁员应文明作业,减少扰民。

7、保洁工具由保洁员各自保管,作业时必须穿着由镇统一发放的环卫服装。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6

一、清洁工具的领用

1、需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需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周,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者罚款;

4、因使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6、凡不符合上述领用要求的,保管人员有权拒收,由此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二、常用工具的操作

1、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耗电量;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擦地机、抛光机、地毯清洗机、吸水机、吸尘器等设备均需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情况下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职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三、清洁人员的安全操作工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扫人员在超过2m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扫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扫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处事故;

5、清扫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6、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7、清扫人员在使用开水时,应思想集中,以免烫伤。

8、室外人员在推垃圾箱时,应小心操作,以免压伤手。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7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须提前10~15分钟签到上岗,接班人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2.交班人在交班前,应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3.接班时,要认真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4.交班时交班人应将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移交给接班人。

5.交班时应将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移交给接班人员,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8

一、卫生清洁达标标准

1.住宅楼总体清洁服务

(1)清理大厦内所有垃圾到垃圾转运站每天2次

(2)清洁垃圾桶每天2次

(3)清洁所有告示牌、橱窗及指示牌每天1次

(4)清洁所有出口大门每天2次

(5)清洁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防烟门)每天1次

(6)清洁所有扶手、栏杆每天1次

(7)清洁照明灯及灯罩每周1次

(8)拖擦地台、云石、大理石表面每周1次

(9)清洁所有楼梯及窗户每天1次

2.人行楼梯卫生

(1)扫净及拖抹所有楼梯每天1次

(2)洗擦扶手及栏杆每天1次

(3)洗擦楼梯表面每月2次

3.高层住宅出入口大堂卫生(1)扫净及洗刷大堂出入口地台及梯级每天2次

(2)清洁大堂入口所有玻璃门窗每天1次

(3)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公布牌表面每天1次

(4)大堂总服务台、地脚线抹尘每天1次

(5)清洁大堂天花板每月1次

4.电梯卫生

(1)打扫电梯厢、电梯厅地面每天3次

(2)清擦电梯门及指示板表面每天1次

(3)电梯厢壁、通风口及照明灯清洁每天1次

(4)电梯厢壁、电梯门框并上保护剂隔天1次

(5)电梯槽底清理垃圾及电梯缝清洁每天1次

(6)清擦电梯厢天花板表面每周2次

(7)擦抹电梯厢监视器探头每天2次

5.天台卫生

清洁打扫天台卫生隔天1次

6.住宅楼外围卫生

(1)外围清扫每天环绕数次

(2)垃圾站清理每天2次

二、清洁卫生公约

为保持本小区清洁卫生,各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区的其他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特定如下公约:

1.各业主、住户须使用垃圾袋,于早上8点、午后2点投入垃圾桶内,高层业户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投入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清运,不准把垃圾长时间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

2.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违者罚款元。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元。

4.禁止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业户应负全部修理费用。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则由家长负责。

6.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

7.业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楼梯道及公共场所。

8.区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应在指定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蝇孳生地。

9.业主、住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丢纸屑、烟头、杂物等,违者罚款元。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政府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或城市管理规定给予处罚,或在公共场所公布其行为。

三、业户保洁要求

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业户的生活垃圾须装入袋中按时放到指定地点)。

2.不准随地大小便(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不准饲养宠物、“三鸟”和家禽。

4.不准乱竖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

5.不准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6.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

7.不准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

8.不准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

9.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撒杂物、泼水。

10.严禁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等处堆放垃圾杂物。

四、管理处主任巡检制度

为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内部人员工作要求和工作关系,管理处主任对各项工作有必要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小区楼宇管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1.管理处主任对物业公司经理进行负责,具体负责分管住宅楼区域公共设施,清洁、卫生、杀虫灭鼠、绿化美化、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2.管理处主任每月必须对上述管理工作范畴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认真记录,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3.管理处主任负责制定每月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并对工作计划逐项进行检查、指导和落实,抓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4.管理处主任应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管辖范围、卫生区域责任范围、消杀范围及重点部位、绿化责任区域做到心中有数,在每次全面检查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办法,及时督促楼管员或责任人前去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下来,事后检查完成情况。

5.管理处主任应对各项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除每个月定期检查以外,还要采取不定期的抽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抽查过程中可走访部分业户,虚心听取业户意见和建议,增强与业户之间的良好关系,努力改进工作要求和提高质量标准,取得业户的理解、支持、配合与信赖。

6.管理处主任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问题较为严重的,应发出书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楼管员或责任人限期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7.管理处主任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与楼管员、清洁工、绿化工、维修工的奖金或工资直接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五、楼管员卫生检查监督制

为了强化楼管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水平,提倡优质服务及严谨管理作风,创造文明、整洁、美观、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1.楼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热爱楼宇管理工作,热心为业户服务,团结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楼管员应对管辖房间的业户情况以及对楼层公共区域设施的&39;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对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区域常青负全面责任。

3.楼管员应不定期走访业户,虚心听取业户意见和建议,做好业户走访记录,增强与业户之间的良好关系,取得用户的理解、支持、配合与信赖。

4.楼管员每天例行巡视检查制度,对管辖楼宇的各个楼层、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设施的状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控总值班,并督促及时解决。

5.妥善保管业户登记表、装修报告及各类档案资料,建立健全业户档案。

6.为保持辖区的清洁卫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楼管员每天应全面检查两次,填写检查登记表。将检查结果填入考核表格内,每月总结一次,报管理处主任评定,考核结果与月份工资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7.每月发放卫生工具及清洁材料,工具及材料的领用应本着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努力降低消耗,节约成本,从严控制的原则。

8.组织员工参观学习先进单位在清洁、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提高管理水平和清洁标准。

六、清洁工日常工作程序

1.工作范围

物业公司管辖区域住宅区的清洁。

2.作业程序

(1)室内部分

①早晨~清扫底层单车房和楼道口。

②上午~清扫、拖抹楼道,清洁墙面,清扫天花板、雨篷,清洁水池,清运杂物。

③下午~擦抹扶手、电子门、信报箱、电表箱、窗户、消防栓、管、开关、灯具等。

(2)室外部分

①早晨~清扫马路、草地、公共场地、停车场各一遍;清运垃圾池、垃圾箱里的垃圾,并用清水冲洗。

②上午将垃圾拖运到中转站上车,并清洗中转台和排水沟以及各自的手推垃圾车,值班员用喷雾器对中转台及周围地面消杀喷药。

③对各自责任区内的马路、草地、污(雨)水井、沙井、散水坡、排水沟等全面清洁,每小时循环一遍。

④下午~清运各责任区垃圾池、箱内的垃圾,清洗垃圾中转台,并消杀喷药;清洗垃圾池或箱,对各自责任区进行保洁,每小时循环一遍。

⑤公共场所,如中心花园、大门口、综合超市周围、停车场等在中午~和下午~安排清洁工值班保洁。

3.标准

符合《清洁工作检验标准》。

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篇9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性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收费管理。各项目部应建立收支两条线的登记账,不得坐支。

(1)收费员收取的款项应开具公司盖章的收据,不得以收条替代收据。开出的收据字迹要清晰,金额不得涂改,收据上应载明每项收费金业主姓名、房号、款项时段,部门等内容。

(2)略。

(3)公司出纳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到各项目部签收进账后的回单和开出的收据,两项核对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4)月底各项目部将本部收费明细表汇总后发给公司财务部核对。

第三条报销管理。公司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保洁费,维修材料费,保安服装费,绿化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汇兑手续费,业务招待费等,财务部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总经理一支笔的签字制度。

(1)所有报销票据要合法、有效,印章清晰,报销单上要注明报销人(仅限公司员工),金额,事由,部门(购置物品应有物品保管人签字),票据归类粘贴,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方能受理。百元以上的费用在结算时应以转账支票付款,如维修材料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保安服装费等等,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为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总额,原则上,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目部的费用累计支出不得超出当期的预算或收入。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部的开支进行统计,月底汇总,连同收费明细表一起报给公司财务部。(3)财务部门要建立小区业主交费情况表,督促项目部的收费及时入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四条票据管理

1、发票管理。出纳员从税务领回的空白发票要进行票号登记,开出发票要作开出票号的记录,作废发票当月要在税务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每月终了后,要对当月开票金额、份数进行统计,报与会计核对。

2、支票管理。

(1)出纳员从银行购买回的转账和现金支票要根据银行回执联上记载的起止号码和支票号码进行核对,并登记。作废支票盖作废章剪角后另行保管,由公司领导安排集中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2)出纳员签发支票要与存根联、发票金额保持一致。现金支票原则上仅限公司出纳员对银行。转账支票如因业务需要可由他人代办,但代办人须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

(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五条收据管理

(1)公司空白收据应由专人集中保管,各项目部须根据收费量到公司领取并作起止号登记,作废的收据要盖上作废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后随同用完的收据一起上交,不得擅自销毁。公司出纳员收到收费员退回的已开完了的收据,要检查号码是否连续,起止号是否与领出的一致,收据金额是否与进账金额相符。

(2)需要退付的装修押金、服装押金之类的收据要有当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不得凭空支付。

第六条原则上,公司印章、重要票据应分人保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财产管理。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办公用品等财产应建立物品购入和领用登记簿,年终财务部门会同办公室负责人一起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点,形成文字,报告总经理。如涉及财产损失和报废,账务处理需要经总经理签字。

2、银行账户管理。

(1)会计人员要按开户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账,按月核对出纳员的银行日记账,做到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三账余额三符。(2)出纳员每月初要及时从银行取回存款对账单,逐笔勾对。对未达账或银企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编制银行调节明细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一联留存一联返馈银行。

第八条往来账的管理

(1)项目部要对本部正在执行的往来单位合同进行清理,对过期或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发生变化的合同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并提供给财务部新的收费合同及清单。如不能重新签订的合同,应在清单中注明双方认可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敦促催收。

(2)应收款的增加和确定必须要素取价款的凭据,如:合同、收据、发票、借款条,禁止凭空挂账和销账。

(3)根据合同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关资料和付款申请,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4)应付企业的账款和代收的应付的款项支付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支付。

(5)财务部门应建立往来单位客户档案信息,应收款和应付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对账。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f物业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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