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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一、宿舍纪律

负责人:学校鄢__老师以及当日上晚自习老师

1、熄灯铃响后及时熄灯,熄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宿舍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宿舍卫生(卫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乱挂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检查、奖惩

1、各寝室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如有情况及时向相关老师反映;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宿舍评为“文明宿舍”,并发放奖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罚一元(上交给班主任)。

附宿舍人员表:

104吴(宿舍长)陈刘刘张

105简(宿舍长)陈陈刘王

202易(宿舍长)陈陈袁

注:每个宿舍配备:一电热壶,一扫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__学校

.3.7

望各位老师对本条例进行补充!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2

学校体育系学生宿舍内务管理制度宿舍的内务评比使我们每周都要上的必修课为了加强体育系宿舍内务的管理,本部就在考虑如何能上好这门必修课呢经过我们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做好课前的指导和课后总结是取得好成绩的前提。

我们已经做好了取得好成绩的前提了是不是该考虑同学们的学习方向和学习内容了呢对这就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摒弃以前那种老师逼着我们学习的形式而是拟定一份方案让同学自主的学习自己按照方案提高自己其实就是舍弃人管人的方式改为靠制度说话让行动证明一切。以下是我部为同学们拟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及我部的工作方向:

〈一〉工作思想

1加强对本系宿管部的管理,使宿管部成员要以以身作则,使其明白不仅是管理者,更应是带头者。

2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让其实现自身的责任感。使之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并带动大家一起来维护自己的宿舍内务。

3宿管部同时要积极的与各宿舍长及舍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各宿舍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并帮助一起解决。从而提高他们自身对宿舍内务的关注程度。

4宿管部成员要将院里每周对各年级的检查成绩及情况及时的报给各年级老师,并与老师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

5对优、差宿舍制定一定的奖罚制度,促进宿舍内务成绩的提高

〈二〉工作方针

一.管理部为中心以年级为单位将体育系全部宿舍分为四个大部分,分别为10级部09级部08级部07级部,每个级部的负责人是他们的班主任。

二.由各部的负责老师根据各级宿舍分布实地情况,将各年级宿舍分区(2-3宿舍为一区),并在每区选出一个学生负责人(负责人应是学生干部或党员)(希望各部负责老师,能尽快决定各区负责学生,并做好表格上交)

三.我部为加强对各区学生负责人的管理,与各区的学生负责人都将签订一份宿舍管理责任书,从而达到方便宿舍管理的目的.

四各区的学生负责人,要尽全力管理好自己区内的成员,要做到将成员资料制作成档案表(区成员姓名、宿舍、电话号码、值日时间)本档案表一式三份(宿舍、学生负责人、宿管部各一份)并存保存。以便做到每天可以责任到个人。

五各区学生负责人要做到每天对宿舍内务进行检查,督促各区内成员整理内务。通知系内下发的关于宿舍的所有文件(对于宿舍内务,要特别重视每周周一、周二的整理)。

六.宿管部将要每周对宿舍成绩进行排名(以院成绩为准),并将成绩在系通报栏上进行公布,也将对表现好,坏的“个人”进行通报公布,同时将上述成绩都将做成“工作简报”交予各年级负责老师。

七.对长期保持内务优秀的宿舍和个人进行奖励,(每周被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称号的宿舍颁发“优秀宿舍”流动红旗,三周保持“星级文明宿舍”的称号的宿舍颁发“优秀宿舍”证书,三周保持内务优秀的个人颁发“内务优秀个人”证书)。

八.宿管部要将每周成绩作好记录,并做成档案资料保存,并要与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协调将宿舍内务成绩作为他们各年级评优评干(包括入党,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九.宿管部在每学期结束时,将评选年度“内务优秀班级”一个,在各年级评选年度“内务优秀区”一个,在各年级内选年度“内务优秀宿舍”三个,年度“内务优秀社长”五个,年度“内务优秀个人”十个,并对以上获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进行奖励。

十.学生党员、班干部、各协会成员、学生会成员等学生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协助宿管部对宿舍内务做管理工作,特别要大力协调高年级的班委成员,使其在高年级中做到起带头和管理的作用.

〈三〉宿舍内务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新生)

1地面有积土,灰尘,垃圾,痰等扣5分

2床底有垃圾等废用东西的扣15分

3一个床面有褶皱有物品扣3分,多者扣5分

4一个被子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5一个枕头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6桌面有物品或不打扫的扣10分

7课本架内的书摆放不整齐的扣5分

8鞋子不按要求摆放的扣10分

9餐具用品摆放不整齐的扣10分

10墙门窗的玻璃等不干净的扣5分

11门口有杂务,垃圾的扣20分

12宿舍内有挂件等其他情况的扣10分

宿舍内务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老生)

1.床面整洁,被子叠整齐。(20分)

2.地面干净,无杂物。(20分)

3.门口干净,无杂物。(20分)

4.床下鞋子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且无垃圾。(10分)

5.桌面无杂物,把东西摆放整齐。(10分)

6.书橱上书本排放整齐,不乱放其他东西。(10分)

7.不要乱放衣服,一律放倒厨子里。(10分)

8.宿舍内经常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等其他方面...1

〈四〉各年级奖惩分数线

一.各级宿舍内务成绩表年级分数线性别10级09级08级优秀线最低线优秀线最低线优秀线最低线男989592858575女999694909085

二.宿舍内务奖罚制度1.对第一周成绩优秀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对第一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及其个人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成绩通报到负责老师.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做为年度评选依据.2.对连续二周成绩保持优秀的宿舍,连续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连续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并对优秀宿舍的同学在综合测评分上进行加分并对负责人进行表扬.对连续二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警告,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对其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分上进行相应的减分,并处于这些同学罚款十元的处罚,并要求负责人加强教育,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做为年度评选依据.3.对连续三周成绩保持优秀的宿舍,连续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连续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且颁发“优秀宿舍”流动红旗,连续对负责人进行表扬,并且在我部制定的个人宿舍内务成绩评分卡上进行加分,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严重警告批评,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警告,并将表现不好的宿舍报到负责老师,并要求给予警告处理.并在个人宿舍内务成绩评分卡上进行减分并处于每人20元的罚款,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做为年度评选依据.4.在学期结束时,将以系团总支的名义评选出年度“内务优秀级”一个,在各部中评选年度“内务优秀区”一个,年度“优秀负责人”2个,年度“内务优秀宿舍”三个,年度“内务优秀舍长”五个,年度“内务优秀个人”十个,并对以上获得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奖励.5.在每学期中,宿舍内务成绩优秀的宿舍成员及宿舍成绩优秀的各区负责人将优先考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的评选.对于个人内务成绩评分低的成员各区负责人不能考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的评选外还将要给予系级处分.备注;个人内务成绩评分卡是宿管部针对同学们宿舍内务成绩于综合测评分挂钩的一种形式,可以让同学们的内务成绩在综合测评分上更直观的体现。

新的学年有新的开始,我部为更好的管理好我系学生宿舍特此制定此新制度,制度从发放之日起效,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履行制度内的要求,谢谢合作!体育学院宿管部20__.10.18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提供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返回,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校园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通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校园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园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提供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约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助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树立美好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文明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__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4

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2、每次上学前叠好被子,将挂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镜子等)东西取下放置整齐,床下物品按从高到低摆放整齐,违者在宿舍作公开检讨;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注:从本周起,我班将实行宿舍达标制,宿管委员与宿舍长每天检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卫生平均分达75分,学生会、教官处零投诉,服从宿管与宿舍长管理的宿舍既可达标。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5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大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厅内打、或踢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6

目的:规范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为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适用范围:分公司属下各办事处员工。

执行时间:20__年3月1日。

管理细则:

一、综合管理:

1、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权在公司综合部。

2、各办事处宿舍日常管理权归当地办事处主任。

3、办事处主任对宿舍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根据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设施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监督入住者严格遵守公司对宿舍的各项;

4)对宿舍进行日常清洁卫生的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二、入住管理

1、入住者必须是公司员工,非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员工家属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综合部决定是否批准入住与各房间入住人员定编数。

3、被批准入住者,须在15日内入住,否则视为无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资格。

4、采取弄虚作假入住或已经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

三、日常管理:

1、入住员工必须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单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体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员工亲属。否则给予违规员工与办事处主任严厉处罚。

3、员工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办事处主任。

4、入住员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办事处主任通报。如果主任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司综合部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5、入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小心使用各种设施;

2)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及煤气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持秩序。

6、入住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借宿舍给其他人住宿;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4)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5)将公用物品随便带出宿舍;

6)在宿舍内散发或张贴广告;

7)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

8)其它违法、__活动。

四、退房

入住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居室清扫干净,返还所有借用品,经办事处主任清点检查后,才可以退房。

五、安全卫生

1、入住员工应注意公共卫生,努力保持厨房、厕所的清洁卫生。

2、入住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努力保持居室内部清洁。

3、入住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举行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公司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4、入住员工患病时,应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5、入住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并听从后者的具体安排。

6、入住员工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电器和煤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现火灾等,员工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同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入住员工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六、违犯本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相关的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望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7

1、职工上、下班不得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篇8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九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十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二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五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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