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指南网 > 职场故事 >

职场正能量故事5篇汇总

时间: 芷晴2 职场故事

职场中最不缺的就是正能量,职场中最需要的也是正能量。通过阅读正能量的故事,提高自己的积极性,调整工作心态。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职场正能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1、小聪明,大糊涂

某公司为新产品设计了几个Logo,拿给全体员工看,让大家畅所欲言,发表个人意见。正在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的时候,市场专员凯莉对旁边的同事咬耳朵说:“老板不喜欢红色。上次我们搞活动的时候,他就要我们把红缎带改成黄的了。”证据确凿,论证合理,在凯莉的影响下,颇有些人对红色的那个持反对意见。

没想到这件事竟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不动声色,年底的时候,给所有人加了薪,除了凯莉。直到凯莉愤而辞职后,老板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漫不经心地说起:“当你的员工发表意见的时候,你却不能肯定他是否心口一致,这不是挺可怕的吗?雇这样的员工,给他发工资,还得花心思研究他的心理活动,划不来。”

对老板来说,所有的下属最好都是水晶心玻璃人,所言所思清澈见底。哪怕对公司的管理满腹牢骚,或者对薪金不满到极点,最好能够让他知道。因为掌握的信息越多,局面就越好控制。像凯莉这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凭小聪明去猜老板意图的人,正是犯了这个大忌。

我以前的老板在提到一个很能干的销售人员时说:人挺能干,不过心眼太小,也就只能干干销售了。原来这个销售人员喜欢去老板那里反映其他销售人员的不良事迹,而且言谈中含沙射影,牵涉面很广。每次老板总是眯着眼睛,微笑着听他讲述,最后还要鼓励他说:“这样的沟通很好,以后要继续加强。”事实的情况是,善打小报告的人并没有得到赏识,也没有因为兼职公司内部间谍而获得额外的薪水。对老板来说,有人自愿免费提供密报,是件十分划算的事,但只要其他的员工同样在制造营业额,并且没有违法,他又何必多管闲事呢?毕竟他不能只依赖“小间谍”一个人吧。但这个间谍志愿者得到了什么呢?除了被老板视作“小心眼儿”、不适合做团队领导外,还被同事怨恨,并且也没有升职加薪。真不知道他到底是聪明还是糊涂。

2、一条横线的激励

在20世纪60年代,金刚砂空中货物公司敢为天下先,最先使用了坚固耐用、规格统一、且可重复使用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开创了集装箱货运的先河。

由于统一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比以前散装运输更经济、更有效,所以世界各国的运输业竞相效仿。

然而,当时负责金刚砂空中货物公司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副总裁爱德华·费尼发现,只有45%的集装箱是完全填满的,其余的往往没有被完全填满,就被密封运走了。

为了保证装货质量,爱德华·费尼开始组织工人接受关于装满集装箱的专业培训,并经常派人实地督促检查集装箱是否装满。但是,事与愿违,收效甚微。

正当爱德华·费尼费尽心机一筹莫展之际,一位管理学专家向他提出了建议:在每个集装箱内部画上一条“填满至此处”的横线。

尽管这个建议看似微不足道,但爱德华·费尼还是采纳了。令他兴奋的是,此后完全填满集装箱的比例竟然由45%上升到了95%。

爱德华·费尼有些不解:“一条简单的横线,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激励作用呢?”

管理学专家回答说:“画上一条横线,就有了专一的目标;有了专一的目标,就有了专一的行动;有了专一的行动,就有了实现目标的可靠保证。这就是目标管理的作用。”

3、我们的青春谁做主?

最近在一个报社实习,奉命主持一个该报英语周刊上的栏目,叫《翻译秀》。周刊的责编会在头一期的报纸上给出一小段中文,热心读者看了之后把它翻译成英文,然后给周刊发过来。我的任务就是挑选两三个读者的翻译,指出其中的错误,然后给出自己的改译。

报社另有一个实习生,是一个美国人,来中国学汉语的。每次我做完这个栏目,她会帮着看一看,毕竟英语是人家的母语,挑错眼光应当比我精准。有一次,她看了我改译的一段文字,告诉我其中有一处改得不恰当。那处文字的中文意思是说一个爷爷想带自己的孙子出去放鞭炮,就说道:“外面太热闹了,在屋里早就坐不住了。”前半句没什么可说的,关键是后半句,我想把爷孙俩被外面的鞭炮声吸引出门的这个意思翻译出来,于是改译为:“We are eager to join in.”表达爷爷在向第三者叙述他们急切想出去的心情。我颇为自己的这个翻译暗自得意,但是美国人却认为正是这里出现了问题,她的理由是:爷爷说自己想出去放鞭炮是可以的,但他不能代表孙子说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用的词是“热切(ea?鄄ger)”,这是一个很主观的词,而爷爷“热切”并不表明孙子也必须“热切”,所以这种代表关系是很武断的。我明白她的话所表达的一个核心意思,那就是“你不要随便代表别人”。虽然她随后又委婉地说:“不过你这也不能算一个错误,顶多算是用词不当吧。”但对我不啻为一记当头棒喝。

我上中学那会儿,英语也不差,写作文的时候就是这么在用。后来出国了,写文章的习惯也一点没改。也许澳洲人比较懒,他们从来不曾指出我的这个毛病,可这个美国人到底是给我说出来了。曾经我还认为自己和同龄人比算得上是比较理性和客观的了,无奈文化的力量是如此无孔不入,每个人在其中都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

自古以来,国人都觉得在上者可以随便替在下者表达意愿,似乎这是天经地义。比如官员可以随便在任何场合代表人民。当然了,这本也无可厚非,毕竟他们所表达的基本上也是大多数人的心愿。但往往会有这样的时候,比如在电视上看到某官员代表着包括我在内的民众向某来宾表示“热烈欢迎”,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这个被欢迎者是何方神圣,他的人格、人品我并不知晓,或许我根本不会喜欢他,但你都代表我欢迎了,我即使有意见也只能深藏心中了吧。这种代表关系不仅限于官方场合,在社会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领导代表员工、校长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子女……人们习以为常,就没有人想到问一句:“你是否有权代表我?”诚然,在很多场合,是不需要也不可能询问人们是否愿意被代表的,但主要的问题在于,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习惯已经默认了这种行为,不知不觉中与之达成了妥协。当这种妥协成为群体认可的现象之后,个人的声音就必然被埋没,个人应该受到的尊重就在妥协中被忽略了。

这个美国实习生表面上只是纠正了我译文中的一个瑕疵,但实际上她在如此细微的地方告诉了我:很多时候,中西方的差距其实并不只是表现在经济方面,更多甚至更本质的差距,还在于文化观念和思维方式上——很小,但足够让人震撼。

4、毛遂自荐无非小勇

毛遂在平原君那里当了三年食客,秦国围住了邯郸,平原君想从千儿八百食客里挑选20个“有勇力文武备具者”到楚国去游说求救,“合纵于楚”,选了19人,想凑个整数,硬是想不起来凑谁。此时毛遂便自告奋勇,平原君还是有点不相信他,问他在这里几年了,毛遂说已有三年,平原君说:“你在我的布袋里三年,是锥子应当早就刺破布袋显露出来了,可是你一直没露出来啊。”毛遂说:“我今天就是要请求你把我放进你的布袋。”平原君见他如此说,于是把他凑了个整数,同意带他出使楚国。结果,毛遂不辱使命,在平原君结结巴巴、不得要领向楚君陈述得夹缠不清之际,毛遂抱剑上前,巧舌如簧,舌灿莲花,以雄辩的口才说服楚王联赵结盟,共同抗秦。

毛遂这样露了一手,世人一定想当然地认为他此后一顺百顺。其实不是,毛遂在他自荐之后没满一年,就死了。

公元前256年,燕国趁赵国大战方停之机,派遣大将栗腹攻打赵国,派谁挂帅出征以御强敌?赵王便想起了敢于自荐的毛遂,欲提拔毛遂为帅,统兵御燕。毛遂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赶忙到赵王那里去,不是去“推荐”自己,而是去“推辞”自己:“不是我怕死,是我德薄能低,不堪此任。”

当年自荐,意气风发;此时自辞,何其乃尔?一个毛遂,判若两人,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赵王很是不解。毛遂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骐骥一日千里,捕捉老鼠不如蛇猫。逞三寸舌我当仁不让,仗三尺剑实非我能,岂敢以家国安危来试验我之不才之处。”按说,毛遂此话说得入情入理,但赵王却为了展示自己求贤若渴,爱才惜才,怎么也不听毛遂之言,硬是要他挂帅迎敌。一个靠嘴巴干活的人,哪里是人家拿枪杆子的对手?尽管毛遂身先士卒,冲锋陷阵,但也无法抗敌,落得个一败涂地。被赵国精心树立起来的“人才”榜样,是这么个样子?有何面目回去见“江东父老”,于是毛遂避开众人,到一个山林子里,拔剑自刎,鲜血淋漓地倒在“毛遂自荐”的神话里。

毛遂的悲剧是不是再次验证了枪打出头鸟?不,根本不是。毛遂不是死在毛遂自荐上,而是死在“典型树立”上,死在“人才使用”上。中国人在儒家思想的笼子里,荐他人是可以的,而自荐是很“异类”的,毛遂吃了螃蟹,于是被赵国树为“先进典型”,在国人的心目中,只要是先进典型,便一通百通,一专百专,一俊百俊,一能百能,文史哲,政经军,无所不能,无所不通。赵王认为毛遂三寸舌头转得那么出神入化,肯定是三尺剑也会舞得风生水起的,为了体现赵国对人才多么重视,便把毛遂“滥用上了”。敬佩毛遂,不但敬佩他自荐,更敬佩他自惭,知道自己之所长,并勇于进,这样能使自己成功;知道自己有所短,并勇于退,这样能保证自己不失败,有时候,如果你要我在不成功与不失败中做出选择,那么我会选择不失败。因为,不成功,无非是做普通人,平常日子还是有的过,而若失败,普通人都做不成,比如毛遂,那可惨了。

自荐与自惭比较而言,自荐是一种小勇,在“温良恭俭让”的儒家语境中,自己伸长脖子来做出头椽子,是需要勇气,但这种勇气的背后或许还有不太“高尚”的动力在,它受“立功”的功利心驱遣;而自惭是一种大勇,他知道自己在某些方面不行,承认自己无能,觉悟到那大功那大位那大名那大爵不是自己可以浪得的,这当然更需要勇气。

5、以色事人和以貌取官

眼下,女大学生毕业分配,工作难找,但是美女除外,不用统计就知道,漂亮的女大学生肯定比相貌平平的同学就业率高。其实,到找工作的当口,无论男女,相貌都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那些爹娘没有给个好皮囊的,怎么都要吃点亏,不仅今天如此,古代也差不多。看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凤雏先生庞统,由于生得难看,到刘备那里去求职,结果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耒阳令,到任之后,终日沉醉在酒乡里。后来由于鲁肃和诸葛亮的大力推荐,才得到重用,与诸葛亮并为“军师中郎将”。此事虽为演义,但史书上也有影子,只是为尊者隐,只记了后面的事,没提刘备重色轻才的糗事。

处于乱世用人之际,尚且如此,别的时候就更不好说了。南北朝选官讲究门第,但即使贵胄弟子,也须生得“美风仪”,才易得美官,做皇帝的近侍,那些歪瓜劣枣,长一副络腮胡子的家伙,大概也只有落寞的份。唐代实行科举,千辛万苦考上了,想要做官,必须得过吏部遴选的一关。这个时候,爹娘生得不济的主儿,就有些麻烦,得不到好位置不说,甚至有可能被淘汰。清朝是满人的天下,满人,或者说旗人是最讲规矩的,所以这个时代,做官的人至少在皇帝和上司面前,都必须做出一副奴才相。奴才相是什么样?古来没有定论,但首先必须是伶俐样,乖巧,低眉顺眼,但必须周正。其次是老实忠厚样。方头大耳,浓眉大眼加厚嘴唇者最佳,具体尺度,比照这个样子有所增减,但大体上不能太离谱。考试取官,衡文不衡人,虽然考生的“人事档案”上都有相貌的描绘,但无非“面白无须”之类,太粗,大体上还只能以文取人。即便如此,殿试的时候,长得对不起皇帝的,还是没有进入前几名的可能。在清朝,传说有歪头举人,但从没有听说有过歪头进士的,如此说来,考前还是有相貌上的检验。

最露骨的以貌取官之举,要数大挑举人。在清朝,举人一般说来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会不定期地在那些几次会试不第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县和教谕、训导之类的教官,人称“大挑”。大挑不用考试,甚至挑和被挑者之间,话都不用说,一般是皇帝派个亲信王公,主持其事,被挑的举人们十个一排,跪在下面,王公挨个端详,看着顺眼就挑出来。相貌在这里起了几乎是惟一的作用,据说,就脸相而论,“国”字形最佳,“日”字形就差点;如果是“冒”字或者“昌”字形,上大下尖或者下大上细,就悬;如果是“月”字形,有点歪,肯定没戏。传说晚清的名臣阎敬铭也参加过大挑,此公一眼高一眼低,主持的王公一见,即大笑不止,说这样的一副相貌居然也来“大挑”。

古代社会,女子以色事人,相貌自然绝顶要紧,都说红颜薄命,但又有几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相貌姣好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生得好,固然有被山大王掠走做压寨夫人的可能,但机会毕竟多一些。没办法,谁叫那是男权社会呢?不想,那些被女子所侍奉的男人,也要在意自己的相貌,靠低眉顺眼为官。某些大权在握的男人,偏是喜欢属下的男人在操持公务的同时,奉献一点色相。显然,这里跟同性恋关系不大,只跟我们的政治文化有关。怪不得在某些古人的语境里,“臣”和“妾”具有差不多的意义——一边是君与主,一边是臣和妾,风流所被,至今古风犹存。

只要我们的官是为个人服务的,无论这个人是君主,上司,还是别的什么角色,无论男官女官,大概都脱不掉以色事人的干系,相貌,就永远会成为选官的因素之一。

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