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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运用特定材料进行即兴演讲

时间: 小龙 演讲稿

有的演讲者认为:既然主持人在宣布讲题时已把材料宣读过了,演讲者在演讲时便没有复述的必要了。这种看法是不恰当的。因为演讲本身应是一个独立完整的艺术品,它不能依赖主持人的主持辞。倘若你不复述材料,而演讲中又对材料进行分析评判,那么单独欣赏你的演讲时,就会使人感到突兀和莫明其妙,因为你的演讲是残缺不全的。至于材料的复述位置则可以自由处理,可以用材料前置法将材料放在演讲的开头,也可以用材料后出法,先阐述演讲主题或引说事例,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把材料复述出来。能够准确详尽一字不差地复述材料固然是好事,但如果你没有这种特强的听记复述能力时,适当使用模糊法也未尝不可。例如,当无关大体时,“7950斤”可以说成“近8000斤”;长长的一串外国人名没有记清也不要紧,用“一位名人”“一位思想家”或是别的什么称呼代替一下也可以。
 

即兴演讲技巧


 

二、关于防止跑题。

特定材料虽不给出具体的演讲标题,但主题还是有的。所以谨防跑题是演讲者应当重视的首要的问题。要想防止跑题,必须做到两点:一要审准主题,二要选好事例。审准主题是防止跑题的关键。演讲者应当明确,这类演讲的主题依附于材料。因此在演讲之前首先要考虑材料所包含的主题是什么。倘若主题审不准,其它方面做得再好也枉然。请看下面的特定材料:“尼采说:‘成熟就是重新培养儿时嬉戏的认真态度。’请就此发表演讲。”这是一个名人名言的材料题。稍加分析可以看出:第一,这则材料谈的是什么是成熟;第二,这则材料将成熟与认真态度联系在一起,离开了认真态度,就无所谓成熟。基于这种分析我们认为演讲者在演讲中不仅要把话题集中在什么是成熟这个范围内,更重要的是要把成熟和认真态度二者联系起来。如果演讲者在演讲中只谈什么是成熟,自始至终未涉及到“认真态度”,那就很难说这位演讲者对演讲主题的把握是准确的。主题审准了,事例选不好也是不行的。事例是用来证明主题的,事例选不好,不仅不能证明主题,而且还会起到淡化主题、破坏主题表达的负作用。请看下面的特定材料:“游客来到一条乡村马路,见到一个路牌,上面写着‘马路封闭,不能前进’。他见前面没什么障碍,自信旅游经验丰富,便继续前进。不久,他发现一座桥断了,不得不回头。当他来到刚才放置路牌的地方时,见到路牌背面写着:‘欢迎你回来,傻瓜。’请就此发表演讲。”某演讲者在演讲时分析出游客由于不听信路牌上的说明,盲目自信,才做出可笑的事来的。他拟定的演讲主题是:要善于接受他人的忠告。应该说,主题的确定没有错。然而他演讲所引用的事例却不够贴切。他演讲时说:“……实际上像游客那样的人,在我国古代就有了。大家一定听说过拔苗助长这个故事吧,其中那个农民自作聪明,违反植物生长规律,过分热心地帮助禾苗生长,结果事与愿违,遭到了自然规律的惩罚……”说这个事例不够贴切,是因为材料中的游客在行为之前有他人的奉告——路牌,而拔苗助长的故事里却没有,这一点与演讲主题要善于接受他人的忠告不符。假如这个学生用曲突徙薪这个故事就切题了。《汉书·霍光传》记载,有一户人家,灶上装了个直直的烟囱,灶旁堆满了柴火。有人劝他把烟囱改弯,把柴堆搬开,免得发生火灾。这一家不听,后来果然失火。

三、关于比体型材料。

先看一个讲题:“一幅漫画画一幼儿园阿姨给孩子发糖,每人发给一块糖,其中有一个孩子把分得的一块糖扔在地上,坐在地上大哭大闹。这时,阿姨手拿一大把糖,交给这哭闹的孩子。漫画的标题是:“哭闹的孩子多给糖(副题是:并非指幼儿园)”。请就此发表演讲。”这便是一则比体型材料。什么是“比”?比就是譬喻,“以彼物比此物也”,表面上说的是乙,实际上说的却是甲,乙是表露在外的,甲却是隐含不露的。我们将乙称之为比体,将甲称之为本体。上面这则材料是一幅漫画,漫画本身是个比体,它的本体是讽刺老实人吃亏、而光棍无赖却能占便宜的不良社会现象。然而某些演讲者在讲这一讲题时,却未能分析出本体来,而仅仅将思维局限在比体上,大谈幼儿园阿姨施教不当,大谈溺爱孩子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之类,使演讲听来不中要害。有些比体型材料不完全是比体,而是半比半本的。如下面这个比体材料:“一幅漫画画一个人拿着一支笔想在意见本上提意见,可意见本却挂得高高的,他根本就够不着它。漫画的名字叫《有意见往上提》。请就此发表演讲。”提意见的方式尽管有多种多样,但在意见本上把意见写出来毕竟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因此,材料中出现的有人拿着笔想在意见本上提意见是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情形。而把意见本挂得高高的,让人根本够不着它就是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了——这是打个比方,喻指某些领导只不过是戴着听取意见的假面具,而骨子里是十分害怕、反对别人提意见的。材料一部分是真实情形,另一部分是虚拟情形,所以我们称之为“半比半本”。遇到这类讲题,也须格外留心,不能错把比体当成本体。请看某演讲者就该题而作的演讲片断:“……有的领导看上去像是在接受意见,实际上却没有真心实意,他们把意见本挂得高高的,让人无法取下来;有的把意见箱挂在墙上,很长时间过去了,从来没见有人打开过,那上边的锁也一天天地开始生锈……”“……你既然挂出来了意见本,但又挂得那么高,让人无法取下来,那么,这意见本挂与不挂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段讲辞将材料中的虚拟情形当成了真实情形,并将此与“意见箱”等现实中其它真实情形并列而论,可以说是犯了“以比当本”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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