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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通告模板

时间: 婉玲 通报

道路施工时,为了安全起见,相关部门会贴出施工通告告知大家,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道路施工通告模板,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道路施工通告模板精选篇1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____年12月2日至20____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___________道路管理中心

年11月27日

道路施工通告模板精选篇2

___________村村道(___________至村委会段)因年久失修,路面损毁严重,需进行维修整治,现该路段将由___________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其实施硬化。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竣工,经辉___________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

一、封闭施工时间为:20__年9月3日至20__年10月31日。

二、上述施工时间根据施工进度和天气因素等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化,届时将另外通知。

三、施工期间所有车辆、行人请绕行该路段。

四、施工期间给广大群众的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___________政府

二O__年八月二十四日

道路施工通告模板精选篇3

因沥青路面大修工程需要,市区部分路段近期将实行交通管制。期间,___________实施全天半幅封道施工,详细工期见路口施工公告。对夜间施工路段,请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的车主配合停放到其它地方;对全天施工路段,请过往车辆关注施工公告及时绕行,避免拥堵。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___________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__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__年10月11日

道路施工通告模板精选篇4

___________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拟于20__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包括___________道路,全长约______公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__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部门核发的有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本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和白云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工程涉及的单位、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刁难、围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_市人民政府

__年四月二十八日

道路施工通告模板精选篇5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__年5月5日起实施。

__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__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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