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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转让

时间: 新华 合同

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设置及广告代理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广告位标的:

甲方与年月日与签定广告代理权协议(附协议书),设置消防机台,甲方将上述广告代理权及设备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金额:

本协议项下的广告位代理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须将本协议附件(消防机设置及广告代理权协议书)内所涉及权力100%转让给乙方,包括该代理权项下的所有附带权益权利,且上述权力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2、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方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享有全部广告收益。

4、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不采取一切必要的不就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他本协议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力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负责。

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转让篇2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丙方(代理人):

有鉴于甲方保证其是在第号“CSI及图”商标(以下称题述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有鉴于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已就乙方受让由甲方注册的题述商标达成商标转让协议;现甲方、乙方与丙方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办理题述商标转让注册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代理有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二、甲乙双方有义务向丙方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注册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与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

4.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注册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与乙方向丙方保证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续的真实性、有效性、完备性。如果由于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及商标局的要求,导致所委托事项的办理出现迟延、失败等情形的,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丙方对前述情形的发生有过错。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与/或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商标转让注册规费元及丙方的代理费用1000元付给丙方/汇至丙方指定的`帐号。

五、丙方应当自收到甲乙双方提供的有关题述商标转让的文件及手续齐备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代为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六、丙方有义务就商标局通知/公告的有关题述商标转让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与乙方。

七、甲方与/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支付有关费用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甲方与/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转让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X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1.转让项目

甲方将X有限公司X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事项

2.1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X总代理”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以后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回代理权,甲方不能私自以自己名义与总公司联系订货以及所有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的一切活动。

2.2转让后,甲方将其代理所有权,客户名单及相关资料等交付给乙方。甲方承诺在经营期间所获得以其相关的任何咨询(包括财务状况,客户及业务资源等等)严格的保密,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

2.3乙方受让后,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代理义务。

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是X总代理商。关于价格和市场运作等策略,乙方和厂方相商。共同保护本产品在其江南区的合法,公平,良性运作。

2.5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有限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其它

3.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所有内容,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转让篇4

一、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我/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X代理机构出售以下商标(详见明细),并自愿将这些商标在“X(代理机构)”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出售。转让代理佣金为商标转让成交额的10%(成交后由转让方支付)。

待转让商标明细: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第____类注册号:______________协商价: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QQ号码:________________

网站/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签字/盖章):

委托时间:年月日

二、商标转让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综合上述,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中应该明确代理的权限,并且要对待转让的专利进行详细的介绍,还要约定代理的费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代理人要对商标权人办理相关的手续直至商标转让行为完成。

代理合同转让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__x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1.转让项目

甲方将__x有限公司__x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事项

2.1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x总代理”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以后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回代理权,甲方不能私自以自己名义与总公司联系订货以及所有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的一切活动。

2.2转让后,甲方将其代理所有权,客户名单及相关资料等交付给乙方。甲方承诺在经营期间所获得以其相关的任何咨询(包括财务状况,客户及业务资源等等)严格的保密,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

2.3乙方受让后,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代理义务。

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是__x总代理商。关于价格和市场运作等策略,乙方和厂方相商。共同保护本产品在其江南区的合法,公平,良性运作。

2.5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x有限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其它

3.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所有内容,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转让篇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____X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____X在四川省自贡市( 区 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__X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__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 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____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____X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____X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完成在____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转让篇7

合同编号:

商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税号:乙方(代理方):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名称

1、申请人名称: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甲方就“SUNDA”商标,第第7类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复审∕答辩;□商标异议∕答辩申请;□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答辩;□商标向外申请查询□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设计其他

共计:1件。具体代理项目案件以委托书、申请书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国家规费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合计1件,每件单价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贰仟元整。

2、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办理事项的所有国家规费与代理费(国家规费由乙方代收)汇入乙方如下指定帐户:

户名: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帐号:

3、在商标相关业务案件的申请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年11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的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编号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有“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因上述变动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盖章材料后,并确定全部规费代理费用已支付后,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客观、如实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风险,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视为就该代理事项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不予承担代理事项的结果,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根据事项内容有权选择本合同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应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代理报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项代理完成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11月1日

乙方(签章):

甲方(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1号红豆国际广场10层

联系电话: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11月1日

代理合同转让篇8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甲方就项目名称为(暂拟名称)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工作,现就工作中有关事项责,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报事项;

2)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或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项目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3)甲方的专利申请不应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与退还。

4)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所缴代理费不与退还。

6)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联系及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否则,有此造成的失误,有乙方承担责任。

8)如因甲方过错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收费用不与退还。

9)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支付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10)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申请从始至取得专利证书阶段中的事宜。

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自收到催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缴清全部费用,在此期限仍未缴清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有关专利申请事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

3)乙方指派相对稳定的专业对口的代理人专门负责甲方的专利申报项目。

4)乙方的代理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在甲方提供资料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外观专利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新型专利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发明专利申请在10个工作日完成递件(甲方核稿件时间,技术讨论时间不计在内)。

5)乙方代理的申请案件,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须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交。

6)乙方对已申报处在审查过程中的申请案有关事宜可以全权处理,但要及时向甲方征求意见及通告处理意见。因乙方工作失误,专利申请的权利丧失,可弥补的,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代理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及请款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文件应及时转交甲方,交接必须有记录。

8)乙方应自收到政府机构下达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官方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将文件转寄给甲方。

9)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现有与甲方原委托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复印件、图表等)交还甲方。

10)乙方未履行应负义务,应与收到甲方责令改正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改正,乙方在此期限内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已收取乙方的费用,逾期按银行利率付息。

三、双方约定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标准:

实用新型申请代理费¥1500元/件;

发明申请代理费¥3300元/件;

外观申请代理费¥1000元/件;

实用新型及发明申请的超权项代理费为¥200元/项;

检索代理费0元;

其中:超权项为超过10个权利要求后的项数。

除上述缴费用标准外,如涉及其它服务项目费用原则上按双方议定标准执行。

涉及专利局官方费用的缴纳,按照有关政府文件执行。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来的申请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及缴款通知并核查无误后,应按在三天内

支付费用;专利申请获专利局授权后,甲方按上述“申请代理费”标准再向乙方支付20%的代理费,即300元,由甲方在接到授权通知后三日内支付。

专利年费、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等甲方应依照国家专利局的通知缴纳。

四、其它事宜

1)乙方同意帮组甲方办理专利申请费用的政府资助退费手续。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至专利申请获中国专利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撤或被驳回之日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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