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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购房合同样本

时间: 新华 合同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2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卖给乙方一事,经双方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房产证号为:

二、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可以自由处分。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抵押协议等、未因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三、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币___万元(大写:)。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负责腾空房屋,并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房屋的全部相关证件原件交付给乙方。

五、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所需费用(包括甲方应缴纳相关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花费,与甲方无关。

六、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协调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后成立并生效。

甲方: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3

甲方(购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乙方(代购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甲方欲购买重庆市合川区__-1号房屋,因个人特殊原因,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该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房屋委托购买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重庆市合川区__-1号房屋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购买该房屋并办理该房屋的所有购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名义签订房屋代建协议、以乙方名义支付购房款、以乙方名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等):乙方配合甲方购买该套房屋,在购买过程中,任何以乙方名义交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购房定金、购房全款、相关税费、房屋契税、水电闭路宽带、配套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等)均为甲方所支付,除非甲方出具特别声明该款项为乙方代为支付,甲方出资进行房屋装修;购房该套房屋的所有手续由乙方配合办理后交由甲方保管。

二、如因购买该套房屋与房屋代建协议中的乙方发生争议,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委托协议委托或委托甲方制定的人与房屋代建协议中的乙方协商和参与诉讼等。

二、甲方应当按期交付购房各款项,不得给乙方的个人资信造成影响。

三、待房屋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无条件居住使用该房屋。

四、乙方办理完房产登记后,不得将房屋出售﹑抵押﹑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首付定金及购房全款、相关税费、房屋契税、水电闭路宽带、配套费、维修基金、物业费、装修费用及房屋增值费用等)及相应损失。

五、乙方承诺代甲方购买的该套房屋的产权百分之百归甲方所有,房屋遇市场增值,则增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如遇房屋贬值,亦由甲方承担后果。在甲方认为条件成熟时,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无条件的配合将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

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毁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至乙方无条件将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后,本协议终止。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重庆市合川区管渡镇菊星村新农村售房

办公室,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房屋代建协议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4

律师陪购房屋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____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____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承办律师: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时间: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5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国籍: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国籍: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国籍: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_______和欲购买房产一套,位于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因不便回国,特委托为代理人,以我们的名义办理购买该处房产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签订银行抵押贷款合同;

3、代缴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4、申办、领取房产权证、相关权属证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该房产的入住手续及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6、办理该房产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依规定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与我们亲自签署的同样有效。

受托人在代表我们办理上述事宜时,转委托权(填有或无)。

委托期限: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后,该委托自动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6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产权共有权人: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丙方:联系电话:经纪人证书号:

机构备案证书号:工商注册号: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原则,由丙方居间介绍,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及产权共有权人同意,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南昌市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的房屋已作了详细了解,通过丙方居间介绍已实地看房,对房屋基本信息无异议,并愿意按协议价格购买。

第二条甲方为城市房屋,房产证编号:发证时间:年,房屋用途属房,结构:,房产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相关资料以产权登记信息为准。如甲方房屋产权尚需完善产权□分割、□继承、□赠与、□离异等变更手续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配合丙方办妥产权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使甲方对该房产具备合法的完全处置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该房屋可以上市交易并能够将产权转移过户给乙方,同时负责缴清该房出售前的契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出卖已出租的房屋,出售方应提前一个月解除租赁关系并如实将出租情况告知买方甲方出卖已抵押的房屋,应告知买方房屋抵押的事实,同时就解押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甲方出售共有房屋应出具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承诺书,如该房屋尚欠契税、因继承、赠与取得而产生的税费、面积补差房款等,则由甲方补交。本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房屋附属设施有: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房屋买卖价款人民币。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同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南昌市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将房款付给甲方:□资金托管元□直接支付元。

2、乙方在贷款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在日内办理银行按揭,乙方首付甲方人民币:元,余款人民币元,在日内通过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第六条的相关手续,则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责任,若乙方要求房屋暂不过户,只要求先行办理委托公证书则购房款在公证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视为完成,公证后若有变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如甲方房屋系按揭房或抵押房,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由甲方出资还清贷款□由乙方出资还清贷款,还贷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委托公证书,公证书由丙方保管,公证费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

第九条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房款□首付款日内,通知乙方正式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交接前结清该房出售前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协商户口迁出问题,如一时无法办理,则在甲方收取购房款时,必须交纳元保证金由丙方代管,在结清相关费用和相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及时退还甲方。若委托丙方办理上述代办上述事项,则应由甲方付给丙方代办费元。

第十条本合同订立后,视为丙方参与房屋居间交易,并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丙方可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甲乙双方收取房屋买卖中介佣金,其中:甲方应支付佣金元,乙方应支付佣金元,该费用在办完产权过户手续的当日支付给丙方,如甲乙双方同时或某一方违约造成房屋不能交易过户时,违约方的居间佣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房屋交易过户费用,按揭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由方承担,或甲方承担%,乙方承担%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由丙方代办,□产权过户、□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代办费用经协商为元由乙方承担此房交易时所产生的营业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由方承担。如果房屋需办理产权□继承、□赠与、□离异变更、□变更、□银行解押手续,相关费用经协商,由方支付元代办费给丙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元,该定金由丙方代管,甲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房屋过户资料原件交给丙方保管,丙方出具收件收据。定金在过户时应优先支付丙方佣金后,多余款项可转为过户费用或按揭费用。如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须赔偿乙方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丙方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则定金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丙方可向违约方收取佣金,如果佣金没有足额支付,丙方则可从违约金中优先扣除佣金元,余额元支付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若因产权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三方均可免责,所收定金退还乙方。其间发生的查档、验证费由甲方承担,不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有受托人或代理人则受托人或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任何口头承诺均视无效,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宽限期为合同约定之日后的日,超过宽限期则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一宗房产交易只能有一种居间合同文本,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严禁签订“阴阳”合同。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总店:房源号:经纪人:签约时间: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7

委托人(甲方):,性别,出生日期

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号:

委托人(乙方):,性别,出生日期

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号:

受托人(丙方):,性别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系关系,共同购买海南省海口市号房屋壹套,现以该房屋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文明东支行申请按揭贷款万元,期限年。因我们不能前往办理按揭手续,特委托丙方作为我们的代理人以我们的名义办理上述按揭手续及相关事宜。具体权限包括:

1、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并签署相关文件;

2、签订《中国银行住房借款合同》;

3、办理上述合同公证手续,并同意赋予该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4、办理房产保险手续;

5、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支付与上述事宜相关的费用和税费;

7、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

8、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房手续;

9、缴纳有关费用,办理楼宇入住手续;

10、代为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手续及注销;

11、领取房产证。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由我们承担法律责任。

本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务办理完毕为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购房合同样本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位于三门峡市,甲方开发的“圣通国际花园”综合楼盘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约万建筑平米达成销售推广资金管理总代理意向,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第一条代理内容

1.1在合作合同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全国独家销售推广总代理商。负责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营销推广及各销售渠道之整合、总体销售调配。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至小区房屋销售、结算结束;

2.2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就是一家人的&39;思想,同心同德、相互积极配合工作,计划方案的变更等合作,以书面函件的方式进行工作通知与回复。

第三条广告费

3.1乙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广告推广计划,呈报甲方审定,广告费由甲方直接支付。

3.2该广告费系指:所有因本项目而产生之案场包装、报纸、杂志、海报、楼书、网站、短信、户外看板、赠品、沙盘、促销活动等一切与项目销售推广有关的费用支出;

3.3为了保障销售有效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办公案场,乙方提供营销方案,甲方给予装修并配置必要办公、水电、通讯设备。

第四条:价格的确定

4.1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科学的价格策略,入市前制作详细《价目表》作为销售底价,经双方签字盖章确定,作为销售代理的底价;

4.2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调整后超出双方确认的《价目表》底价的部分为溢价部分;

第五条佣金提成

5.1对于底价部分销售提成,底价定为元每平米按照销售底价的计提,对于溢价部分的销售业绩,甲方、乙方按照5:5比例分配,乙方佣金按月结算。

5.2结算标准:

①购房客户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100%时,甲方按以上标准支付乙方佣金。

②购房客户办理按揭首付款到位时,甲方按以上佣金标准支付乙方佣金。

5.3佣金结算只与乙方合法代表人或授权人结算即可;各分销商的结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5.4佣金结算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6.1甲方责权

1、负责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的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的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的程序办理买卖手续。向乙方提供关于代理项目的有关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2、配合乙方给客户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所需的收据等有关文件资料。

3、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并必须在7个工作日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4、首次公开发售之前,应在项目现场提供给乙方一处已装修好的售楼处,并提供相应的办公设备(电话、复印机等),并负责因销售而产生的电话费、电费及水费。

5、负责该项目的所有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6、甲方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协调处理代理期内的相关事务,除此之外的个人或部门无权干涉乙方在代理期内的各项事务。

7、提供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8、有乙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购房客户的全部购房款或定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所得资金的30%需支付前期已支出或需支出的部分(如收取的保证金和房屋销售款等),待全部事项处理完成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所得销售款的30%归甲方所有。其余资金用做乙方的建筑工程款和房屋销售佣金款,直至抵扣完全部工程款和销售佣金款,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代理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

10、甲方负责项目广告费用支出,总体广告费控制在总销售额的%,根据实施情况由乙方制作广告计划,由甲方负责确认广告计划并负责付款。

6.2乙方责权

1、乙方在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组成项目工作组,并确定项目经理、销售主管及销售员,尽快开展销售工作。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个工作日内制订《项目营销策划推广方案》,并开始销售实施。

4、协助甲方为客户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及其购房合同,并负责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5、协助甲方向客户索要各种办理银行按揭的资料,配合甲方交房及售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补充、终止

7.1在对方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双方均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及其他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当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请上诉;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3页,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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