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你是怎养理解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称甲方) 承包方: (称乙方)
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业务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 承包方(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方(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方每年度的总承包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 月 日和 月 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费为 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协助承包经营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臵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训练场及主体楼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设备更新部分)的建设和购臵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九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法人代表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 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承包方: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 同意对 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劳务承包工程,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每年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年
4.2 负责协助刻制分公司的工章,分公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由发包方派驻,其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3 发包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到承包方处理事务,其所派人员的差旅费、生活费、业务往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所派人员常驻承包方,其常驻人员的工资(具体工资另行协商)、生活费、差旅费等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4.4 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不力或有损发包方利益或承包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时,发包方有权收回提供给承包方的手续,并撤销对承包方的授权。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人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5.5 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全部资金由承包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承包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承包方所有。
5.6 承包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承包本协议约定的分公司的担保书。
5.7 承包方向发包方出具安全承诺书、保证按月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因自身原因违约或者给发包方造成损失,除足额赔偿发包方外,还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按期上缴承包费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月 年p副标题e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结合 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项目经理 该项目的承包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项目,具体内容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合同书。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书是本合同执行的前提,其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和义务乙方须全部承担并严格履行。
2、承包方式:自主经营。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管理费及交纳方式:乙方按照甲方与本项目的业主合同的工程结算值的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不含营业税及其附加,不含项目个人所得税)。其它一切开支有乙方承担。上交及税费按回款进度完成,但竣工验收前必须全部交清的,逾期不交,甲方按未交清的数额每月按规定 分利息计取,同时暂停办理乙方承包本工程的有关经营业务活动的手续。
第二条 工程风险保证金
业主与甲方约定交纳业主的风险保证金万元,由乙方承担并缴纳,业主退还保证金须返还到甲方帐户。工程竣工时退还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管理
1、质量管理: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目标为同目标的,乙方除接受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经济处罚外,还须按结算值的 %增加上交甲方质量违约金。
2、安全生产: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每发生重伤事故1人,除承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 万元的处罚;每发生死亡事故1人,除承担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 万元的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引起法律纠纷的,乙方除负责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法规、标准、当地安全部门的管理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和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工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项目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必须保证该约定工期的实现。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甲方与业主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4、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有影响质量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作出整改要求和处罚。
5、经甲乙双方协商:
(1)确定 (项目经理资质证号 )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2)确定 (岗位证书号 )为该工程施工员; (岗位证书号 )为该工程质检员。乙方确保上述技术人员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能力,并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项目工作。甲方发现不符时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并处以总造价 %的罚款。
7、乙方根据业主合同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分解实施计划,并实施完成,承包施工过程中必须协调处理好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信誉。施工中如发生不服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甲方对乙方给予 --- 元处罚,直至终止乙方合同。
第四条 财务及资金管理
1、甲方与业主合同中约定的垫资施工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项目所需日常流动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2、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在应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缴。
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负责催收。业主支付工程款应先进甲方的银行账户,首先满足上交甲方的承包金和代缴各种税费(按收款额与合同总价的比例)及管理扣款,余下部分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工程款的收取必须凭借甲方的收款收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动用从业主方收取的款额。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和社会上赊欠材料、资金等,不得拖欠本项目的人工工资,所收取的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在社会上发生的任何债务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拖欠社会材料款及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拖欠的工资、材料款用乙方工程款实施代理支付的强制经济措施。
5、业主为按合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时向业主索赔。业主严重违约时,乙方应及时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同业主协商解决。工程变更或业主另外追加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及时办理经济手续,所存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施工这些项目。
6、项目欠款(与业主结算后确定的欠款,包括保修金)由乙方负责收取。甲方配合出具收款收据,办理进账和支付手续。收款费用和不能收回欠款的坏帐损失由乙方负责。
7、本项目的质量保修金业主按总造价的 %预留,如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存在重要质量问题,甲方应增加扣留保修金,合同保修期满经业主认可退还甲方后,再支付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甲方)
(1)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2)当乙方的质量、安全没有按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进度和资金管理没有按合同进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承包方(乙方)
(1)在合同范围内,对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经营负全面责任,有权决定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安排;有权依照规定招用和辞退职工;有权确定分配机制及工资标准。承担因乙方招用人员而造成的各种纠纷。
(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和利益。
(3)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负全面责任,保障甲方与业主合同条款中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4)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5)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承担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办理施工中的技术、经济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必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到甲方档案室存档。
(7)按合同实现资金计划,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所需要的资金。
(8)组织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9)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承担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改正,在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将工程转包或主要工程项目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违反国家行业规范,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而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施工的工期,剔除业主签证认可的工期延缓因素外,与施工进度计划推迟30天(包括此数)以上的,并严重影响与业主的合同工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甲方管理费的,经甲方书面催收通知发出十五日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不按本项目资金管理的合同约定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业主原因使甲方与业主合同解除后,经甲、乙双方协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8、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9、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补充或变更本合同的条款,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引起法律责任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在乙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内扣除、风险金不足扣除的差额乙方以现金方式清偿。
3、当甲、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不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值 %的违约金。
第八条 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履行该工程的保修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保修不及时的,甲方有权派人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予以适当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尾款或保修金的剩余部分。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可以依照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
3、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意向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承包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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