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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土地租赁合同书

时间: 小龙 合同

苗圃地利用上的主要问题是经营单一,对于苗圃土地租赁合同书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苗圃土地租赁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苗圃土地租赁合同书范文一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流转土地用途

1.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 按照国土资发[]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 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XX 村 组,总面积为: 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 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 50 年,从二○ 一二 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六二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 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 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日

苗圃土地租赁合同书范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共 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p副标题e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 亩地,年租金合计 元,大写:元整。(含两间办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 月 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三)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六)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见证机关:(章)

见证日期:

附件:甲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地点:代表人:

苗圃土地租赁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廖学清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廖石求、廖华顺、廖茂景、廖茂生、廖学付(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将水田租赁给甲方种植苗木,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年限为5年,从11月至11月为限,每年每亩租金我1000元人民币,每年12月30日前付田租款。

二、廖石求9亩、廖华顺7亩、廖茂景6.2亩、廖茂生5.6亩、廖学付6.8亩。

三、甲方租用水田只作为种植苗木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作其他项目,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水田并终止合同。

四、在租赁种植苗木期间,甲方没有更改作为其他项目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合同。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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