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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租赁合同标准

时间: 小龙 合同

商业地产是以区别于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以工业生产功能为主的工业地产等。签订商业地产租赁合同现在有几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业地产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商业地产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位臵

1、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 ㎡)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 项目,乙方已现场查看并同意以现状接收。具体位臵详见“租赁区域图 ”。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甲方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装修期。

2、租赁期满,甲方收回该房屋,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该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该期内每年年租金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该期内每年年租金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3、租金按 支付,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首次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必须在下一交租周期届满前壹个月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则须按应交租金 1% /天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全面履行相关义务,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如无任何违约,且向甲方缴清全部相关费用和处理好相关事宜后,甲方在半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反之则不退还(如房屋主体等有损坏,由乙方承担恢复费用和修缮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完好房屋)。

第五条 物业及相关费用

1、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时缴纳水、电、气、物业管理、垃圾清运费及与租赁房屋、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乙方应保留相关缴费凭据,以便甲方查证。本合同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缴纳。物管费¥ 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费用与房租一起缴于甲方。装表的水、电、气等按表计费,不得偷窃,否则将以10倍累计使用量的金额作为处罚。公共水电及损耗和公摊部位(即自动扶梯、公共过道、形象墙)所产生的水、电费和维护费等,甲方按面积、使用情况分摊给乙方,乙方每月在甲方通知后的3日内必须缴清水、电等费用,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的1%收取滞纳金。

2、乙方所经营项目的排污、排气等必须达标,并实行门前“三包”。

第六条 装修及安全责任

1、乙方对租赁房屋的内外装修方案须事先报经消防等主管部门及甲方审查同意,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注意安全;乙方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和商场的规定及要求,因装修和消防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引起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乱动现场所有的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

2、乙方在装修和使用该房屋过程中,不得影响整幢物业的结构和消防安全,凡因乙方装饰装修和使用该房屋造成整幢物业消防不符合规范的,乙方应无条件

负责恢复至消防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等主管部门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其他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装修、改变原有设施设备和经营项目,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增设管线和电气设备等),费用乙方自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排污、排气等必须达标,并实行门前“三包”。 因乙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合同的,其装修不得拆除或损坏(非附着于租赁房屋的、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其它设施可以自行处理),应保证原样交与甲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租赁该房屋而产生的装修费和因经营需要而自行购臵、安装的设施、设备等一切费用。(注:其他商家的管道若要经过乙方的租赁区域,邻里之间必须相互配合,互相协调。)

4、乙方在装修的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商家的正常经营,噪音大的装修必须错开经营时间。

5、为了该房屋的整体打造,形成一个良好的布局效果,提升商业气氛,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凡面向公共通道的一侧必须采用防火玻璃进行装饰隔离,靠公共通道凸出的棱角处必须采用圆弧,店招由甲方根据乙方所租赁的面积、位臵合理而定,乙方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修缮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以现状移交房屋。若其主体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若房屋出现除主体之外的自然损坏或其它需要进行修缮的情形时,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及时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对于乙方的装饰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它物体,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也不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水电等。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该房屋范围内的广告使用。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安全的房屋。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解决员工工资和保险并承担费用,有自主使用人员的权力),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涉。

2、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涉及经营有关的证照手续(含消防),合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经通知后应及时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后果。若有损坏甲方的名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的经营活动只能在所租赁的房屋区域内,不得超出,所有的通道(含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均属于公共通道,乙方不能私自占用,如因乙方不自觉遵守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应做好租赁房屋区域内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责任引发的失火、失窃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乙方之财产,乙方应自行办理火险、盗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乙方还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附加险种。如因乙方未投保或投保额不足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和物管公司对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甲方和物管公司的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缴、少缴或拖欠各项费用的理由。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发生的所有纠纷和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租赁期满当天,乙方必须结清相关费用,返还租赁物(其装修不得拆除或损坏),并搬走所有可挪动财物,清理现场垃圾,否则视为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在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所租赁房屋需转包(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3、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条款及相关内容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除国家行政机关或房屋主管部门之外的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须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叁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 15 日未缴纳应缴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安排,且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未履期租金。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任何损失。

2、如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结清全部相关费用,返还完好的房屋(其装修不得拆除或损坏)。若乙方未向甲方结清全部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搬离房屋内任何设施、设备及物品,并将用于折抵乙方所欠甲方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费用。

3、租赁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年租金 20% 的比例赔付给守约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政府列为拆迁范围或征用、征收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损毁、灭失而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约定修缮房屋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且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未履期租金。

(1)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租金、滞纳金或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达15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所租赁房屋用途的。

(3)擅自变动、拆改或损坏房屋主体等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包给第三方的。

(5)利用所租赁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后生效;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地产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英德市明珠广场商铺租赁事宜,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的位置、租赁面积

1、甲方同意将坐落于英德市英城建设路以东,利民路以南迎春巷以西,建设东街以北的明珠广场 区 层 号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经双方共同确定,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按商铺建筑面积计算)。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对该商铺位的租赁计价面积及周边环境作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已清楚地知道了该商铺在签订本合同时的现状。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

1、乙方承诺租用该商铺的用途为: ,经营范围(品牌)只限于经营 ,除双方另行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或品牌。否则,本合同立即终止,收回出租商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与责任。

2、甲方出租该商铺给乙方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限满,如乙方需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内主动联系甲方商议相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金及其他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乙方应交租金、物业费及其他费用

1、租金标准:第一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第 年起,每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

2、物业费标准: 元/㎡/月(包括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按该商铺的建筑面积 收取。

3、租金、物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乙方须按月交付,于每月5日前主动到甲方财务部缴交当月租金(或将当月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乙方租用该商铺期间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广告费、停车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规定时间支付。

5、乙方应按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缴纳税费。

6、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及预交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其中,水电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租赁保证金相等于三个月的租金标准,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在承租期内不损害租赁商铺(包括公共区域)结构、设施、设备和不拖欠甲方租金及相关费用和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声誉和不从事违法经营行为。该费用在乙方完成退租手续并清退还该商铺给甲方后的一个月后,乙方凭相应的收据,到甲方财务部全额免息退回租赁保证金。

7、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此发生其他费用开支,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抵付,不足以抵付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p副标题e

四、商铺的装修

1、乙方负责承租商铺的装修及相应费用,需要装修、新增物业结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的,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将装修设计图纸及方案交甲方审核,甲方按照《明珠广场商业装修管理规定》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报建施工。

2、乙方无权对承租的商铺外墙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和改动,该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的任何装修不得影响该商铺及整栋建筑物的框架结构。

3、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乙方须报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该商铺的装修并正式营业,此条作为双方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关键条件之一,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其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不作补偿及拆除。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甲方为乙方租赁商铺的商业管理部门,负责乙方租赁商铺的公共设施设备(乙方改动的除外)和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消防保安、保洁、停车场、装修以及商铺外立面、户外广场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及日常经营管理。

2、商铺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已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指派工作人员进入乙方商铺进行检查、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关闭租赁商铺内的设施设备,为抢修设备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进入乙方商铺维修设备。

3、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通知、介绍、修改、制定或取消有关商铺及广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4、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面,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或广场进行诋毁或作不实宣传。

5、甲方有权让任何人员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商广场公共区域进行各项宣传推广或商品促销活动,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广场部分商铺进行买卖或设定抵押,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甲方负责广场公共地方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水电、及楼宇结构等物业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此,乙方应给予充分发挥的支持与配合。

B、乙方

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对所承租的商铺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商铺内依法守约的经营活动不得无理干涉。

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商铺的基本用途及将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间接或变相转租、分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或舍予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不作任何补偿及拆除。

3、如乙方需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转让手续费。

4、乙方不得对该商铺进行出卖或设定抵押。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明珠广场的名称、标志、图片和商标作经营上的宣传,但乙方仅用上述内容表明自己的经营地址除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商铺之外的任何公共部位进行任何形式的产品推广、促销或广告宣传活动。

7、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商铺内储藏、放置任何易燃易爆及有毒的物品及材料。

8、、通道、楼梯、等公共部位或电梯内留置任何物品或垃圾,否则作遗弃物处理,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甲方指定的乙方招牌以外的任何位置,张贴任何街招与任何形式的广告,双方另行协议除外。门面招牌的大小及内容需经甲方的审核同意方可安装,同时不得侵占相邻商铺的招牌和效果。

10、乙方承租商铺后,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需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缴纳工商管理费及有关税款,使其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和追讨相关经济损失。

12、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管理部门规定的营业时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无理由连续停业7天以上,视乙方自动放弃该商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回乙方交纳的保证金等费用,同时有权清理铺内商品或其它物品。

13、乙方需对商铺内自身的财产购买相关的保险。

14、乙方不能将商铺作仓库使用,确保陈设美观,自装修开业后,不能空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所收的费用不予退回。

1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法令,合法经营。如因商品、服务质量等导致消费者投诉、引发仲裁、诉讼,或者如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引发仲裁、诉讼的,或因其他经营行为引发仲裁、诉讼,则该等投诉、仲裁、诉讼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法律或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先行参加事件处理的,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名誉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留保证金。

16、乙方使用该商铺时,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给自身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与甲方无关。

17、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明珠广场管理公约》、《明珠广场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及今后可能制定的管理规范,如违反,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改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并扣除保证金,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乙方应教育员工爱护商铺建筑及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如因乙方雇员或来访者的疏忽或使用不当,造成建筑本身或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若因延迟通知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8、除经甲方同意的装修外,乙方不得安装、改装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随意加装、改装现有供电电路和供水、供暖、空调管线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19、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合同被终止时,乙方应将商铺内乙方的物品全部搬出,将商铺腾空后交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腾空,则视为乙方遗弃该商铺内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或合同因其他原因被终止,因乙方装修而形成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六、违约责任

A、甲方

1、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

2、甲方应按规定准时提供该商铺给乙方经营使用,苦逾期提供该商铺的,则全合同规定的相应日期也相应顺延,若逾期提供商铺超过 天的,则乙方有权在 天内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已缴纳的相关费用。

B、乙方

1、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及一切相关费用,逾期需向甲方缴纳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10天不交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水电供应及其它的相关服务。如拖欠一个月(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商铺,同时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装修不予补偿,并且乙方不能拆除固定装修。乙方在甲方发出收回商铺通知后三天内缴清拖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后,搬出该商铺,否则,甲方有权扣押并自行处置该商铺内的所有物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各项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甲方。

3、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或各种管理制度、公约的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超过期限仍未改正,视乙方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随时收回商铺,各项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不作任何补偿。

4、乙方如被公安、税务部门查处或被吊销执照,在三十天内无法恢复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商铺整体或部分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事先应知会乙方,但无须征得同意,并在合同生效后正式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新的业主继承本合同,并承担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商铺全部清空,并将钥匙及甲方在铺内的固定装置、设备在恢复原状后交回给甲方。乙方的固定装修不予退回,甲方对乙方在该商铺的投资不作任何补偿。

八、不可抗力

1、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商铺损毁或无法使用,且甲方无法在六个月内将损毁恢复时,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2、如合同期内由于政策、法令、战争等政府行为致使该商铺无法继续经营,双方将自动终止合同,结清保证金后互不追究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给予对方的通知、请求、要求等,必须用书形式,并按照本合同所写明的地址,予以送达。若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更改,未通知对方的,按原来的联系方式联系,视为已履行了合同通知的义务,如果因此而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

2、乙方开业前须向工商部门及税务部门上办理有关证照,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双方签订的一切书面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英德市恒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电 话:

签 约 人: 日期:

乙 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签 约 人: 日期:

身份证号:

商业地产租赁合同范文三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做 (用途)使用。该房屋的基本情况为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_年 月 日到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与他人交换或者其他处分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3、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如无任何变更,也可按本次合同的租期、租金及付款方式执行。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费方式为每 半年 支付一次;或年付一次,总计年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出具合法的收租凭证。

2、如租期到期,甲方提前 收缴下次房款,乙方不得拖欠。

3、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租房保证金,计人民币(大写) _ _元(小写¥ 元)。合同期满不再续租,甲方验房合格后,即日退还。

4、在租房期间,由于出租而产生的需缴纳的房产出租税费,由 方(或 方承担 , 方承担 )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装修、维修、维护和保养

1、乙方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房屋及其设备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房屋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和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因正常使用状态下的磨损、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和设备毁损,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并负责房屋和设备的维修。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售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用房,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物业管理

1、乙方须遵守该小区统一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定租户管理协议书,遵守业主公约,并交纳相关费用。

2、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清运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和光纤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甲方,若乙方没交纳,甲方应按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3、承租人仍应受出租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则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租并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保证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5%,以滞纳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清运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和光纤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的,应由物业公司或者相关部门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者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乙任意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合同,须向对方支付_ 个月的租金(¥ 元)作为违约金或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物业是写字楼,乙方如将营业登记信息注册于本物业所在地,则在承租人

租约到期不再续租后,负有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和营业登记信息的注销义务,如承租人未注销相关的登记信息,导致出租人相应损失的(如出租人的房屋无法出租、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因第三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由出租人向第三人所承担的损失等),承租人应全额承担出租人相应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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